饰品之家讯:出口最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回收货款。这个最明显的道理再简单不过,我想所有工作者们不会不知道。可是,就在这最简单的道理上,我们时常犯错误。为了达成交易,我们盲目答应外商苛刻的付款方式,最终货失款空。
仔细分析,我们时常犯错的原因如下:
在与外商数轮回的讨价还价中,我们害怕失去这来之不易的客户;
我们那急于求成,成交心切的工作方式;
我们迷惑于骗子天花乱坠的未来交易许诺;
我们沉溺与外商过去良好的合作经历。
其实,这些都不能保证我们的货款回收。任何一笔交易,应该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。我们不一定要怕失去客户,如果你的价格、质量、服务能够吸引外商与你谈判,一个真正的买家同样也会怕失去你的。你完全可以坚持你的安全回收货款的付款方式。所以,我们要时刻问自己,为何我要做这笔交易?我的货款最终能够收回吗?
出口最安全的收款方式:
以下是笔者个人认为比较安全的付款方式,安全系数依此排列如下:(安全系数应根据实际情况而论)仅供参考:
1)30%T/T定金+70%即期、保兑、不可撤消的信用证;
2)100%即期、保兑、不可撤消的信用证+CIF的运输条款;
3)即期、保兑、不可撤消的信用证+FOB;(最好自己来安排到目的港的船公司,并与船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,以求掌控货物)
4)30%T/T定金+70%见提单传真件付款;(此付款方式适用于贸易额较小的业务。如果贸易额度较大,不应用此付款方式。因为我们无法保证外商对货物的最终需求。可能,外商因市场的变化而放弃交易)
其它付款方式(国际贸易书本上提及的付款方式)我建议不要轻易采取。因为,做起来没有安全感。
出口最安全的收款国家及最不安全的国家与地区:
以下是笔者个人认为比较安全的交易国家,安全系数依此排列如下:(安全系数应根据实际情况而论) 仅供参考。
1)美国:因为这个国家真正建立起商业信誉管理系统。如果他们有不干净的历史,他们没有未来的第二次;
2)欧洲国家:主要指英国、法国、德国、西班牙、比利时、荷兰等;
3)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日本、韩国及香港;
最不安全的国家与地区
1)非洲国家,特别是尼日利亚,该国商人到处行骗;
2)中东国家,因战局及市场变化时常变脸;
3)中国的台湾省,这里的商人时常在大陆丢下债务。
一次非常非常惨痛的教训
这是一个给我打击非常大的经历,它让我感觉并看到了商场的无情及自己的无知。因为自己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及自己的经验不足导致了这次的损失,也希望能给大家一个前车之鉴。
整个事件主要如下:
我于2000年4月份开始着手开发纸产品,并参加了04年的春季广交会。但由于时间非常有限,加上之前没有任何经验,所以,在对产品/市场非常不了解的情况下去参展,可想而知,效果不理想。所以,当时是没有什么客户的。推广途径主要是通过ALIBABA。
就在这种状况下,于06月21日收到从ALIBABA过来的一澳大利亚客人的询盘。后来得知,该客人为福建人,在澳大利亚开有饮食店,现与一澳大利亚人合作做纸杯生意,所以,打算从中国进口。他之前未做过进口生意,对国际贸易(进口)非常不懂,比方说付款方式,及进口的步骤等。
客人第一封询盘非常的简单,也不太正式(当时由于没有经验,没什么特别的感觉,后来才觉得的)。第二天就给客人发去了报价及公司的详细信息,当时由于客人给的是HOTMAIL邮箱,该邮箱容量太小,连续发了几次都被退回。然后第二天(23日)晚上就收到客户的电话,并告之了新的邮箱地址。其后的联系客人都很少发邮件,称其打字很慢,不习惯用电脑。所以,一般都是客户打电话到公司,我司发邮件给客户。
然后,6月29号(也就是第二个星期)就给客人寄了我司的样品。客人收到样品表示满意。但,要求给予更好的价格。由于当时没有客户,所以,心里非常想成交。所以,就同意给客人降了几个点(还是有利润)。就这样,很顺利地,7月5号便跟客户谈到了纸杯印刷,杯底字样,交货期,付款条件等所有的细节。因为是第一次合作,所以,要求做LC,客人也表示同意。7月6号我便把公司的银行资料给客户,并且把合同做好传给客户。也就是说,整个签单过程也就是15天左右的时间,现在想想那是不正常的,一切都太顺利了。7月12号收到客户盖章回传的合同,但一直到7月20号才收到L/C的草稿件,客户解释为澳大利亚银行办事效率低下的原因。然后我司对L/C进行审证、改证,直到7月26号总算收到了正式的L/C。同时,也收到了客户指定货代的资料。
由于没有经验,回想起来感觉自己其实一直被客户牵着鼻子走的。 当时客户说要货非常急,要求最迟交货期为8月10号前。当时工厂也承诺15天可以完成,所以,就答应客户最迟交货期为8月10号。但,后来工厂又由于原材料等原因迟迟不能交货,导致最后不得不要求船代倒签提单。这时,自己心里已经有了一种自己没有把工作做好,没有给客户好的服务的感觉,有点对不住客户。这样,也就使我们更容易接受客户提出的其他条件。就这样,第一个货柜终于于8月14号结关,8月23号单据才全部备齐,到银行交单。后来,第一个柜的货款安全收汇。
其间,8月18号客户要求我司报其他款式的纸杯/杯盖报价。而且,客户提出了其作为我司在澳大利亚的独家代理的事宜,并与其签订代理协议。而且,客户表示8月底会到中国来,实地看厂,并签订代理协议,及探讨今后的合作。客户一再表示澳大利亚的纸杯消耗量是非常大的,其采购量也将是非常大的,至少每个月4*40HQ。这似乎让我们看到了很大的希望。因为属于开发前期,所以,也乐意与客人签订代理协议。当时邀请客户来中国时到公司拜访,但客人表示时间比较紧张,想多些时间与家人团聚,所以,不来桂林了,我司直到到上海接他然后到工厂即可。这样,我们就安排于8月29号在上海会见客户,30号一起去参观工厂,31号我即返回桂林,客户回老家。但,会谈后,客人表示由于销售及我厂供货量未稳定的原因,就没有签订独家代理协议也没有就此问题探讨下去。(还是因为个人经验及生活阅历的原因,在与客人会面之后也没感觉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。)
第一个柜9月初到港,客户反馈说我司杯盖质量非常差,无法销售,要求我司赔偿,与工厂协商之后,杯盖工厂答应分10次赔偿。就这样,客人将继续采购,第二个小柜全部为杯盖,用以配第一个大柜的纸杯来销售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客户提出做L/C费用太大,而且他的资金积压太久的缘故,希望改做T/T(30%预付订金,余款见提单复印件付清),当时,感觉做T/T也是正常的操作,应该没有什么问题,就答应了客户。当时成交方式是FOB,同时,客户说海运费到付会比预付贵,所以,建议我司帮其垫付海运费,其会在货款中一起付给我司。由于当时没有经验,但不知从何处得知似乎也存在这样的操作方式。那时候,自己一点都没有什么风险防范的意思,心里抱着客户第一的原则,尽最大的努力满足客户的需求,所以,便擅自答应了客户的要求。这是我犯的一个非常大的错误。
9月23日收到客户的30%订金USD7500(第二、第三个柜两个柜的订金),总金额为USD24051.75。付款比较及时。同时,客户灌输了一种思想,那就是我们不要算得那么细(订金应为USD7123,但他们付了USD7500),他们一定按程序操作的,请我们放心。事后,才回过神来,生意就是生意,一切都要按原则办事,否则会吃亏的。
计划第二个柜10月初出货,第三个柜10月中旬出货。但,最后第二个柜推迟到10月18日出货,并专门安排工厂寄了一箱货样到公司,然后寄给客户确认质量。客户反馈质量有所改善但仍不是非常满意。
第三个货柜,后面由于各方面的原因,工厂说因为我们订的纸杯是双淋膜的,所以,要新购纸,然后,印刷厂那边订单多,所以,交货期一拖再拖。我方也不得不一直跟客户解释。最后,一直拖到12月11号才走船,船期约14天,这样,预计到港日期为12月25号左右,最后船提前2天,23号到港。装柜的当天还专门打了电话给客户,告诉他产品的情况,并告诉客户该柜产品质量一定没有问题的。在生产第三个货柜期间,客人还一直要求我司报单淋膜的纸杯价格。期间客户在电话中也曾说过,我司的纸杯有漏水现象,而且比重相当大,达到三分之一。但,事后向工厂了解,及一直以来工厂的货物质量,或许真的存在漏水现象,但,肯定只是个别。因为,客户要求的是双淋膜,而其一般生产的是单淋膜,所以,要调机器,所以,可能会有漏水现象存在。在货物走船之后的第三天我司便把单据传给对方,同时打电话给客户要求其安排付款,当时客户说,先把单据传给他,他会马上尽快安排付款的。这样,我们就把单据通过传真及EMAIL的方式同时传给客户。
但,客户收到单据后却没有马上安排付款,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,一直催客人付款,但,这时候发邮件过去,客户均没有任何回复。就这样一拖再拖货物转眼已经到港了。这时,再次打电话与客户沟通,客户却突然说要先看货,看产品无质量问题后才安排付款,并且一旦验证质量没有问题,会在很快的时间内,2-3天就会安排付款的。当时,我们不同意,并一再向客人承诺我们的质量已经改善,一定不会有质量问题的。但,客户却坚持一定要先验货,不看货,不付款。
此时,我们提出两种建议,一、让其先付第三个柜货款的50%,其余验货合格后付清;二、D/A。但,客户还是坚持要先看货,验货合格才肯付款。因为如果质量不好,他们无法销售。并声称如果我们再不放货,由此产生的所有码头费用他们都不会承担。那时,由于圣诞节将近,客人还表示其合伙人会马上去渡假,他也会回到中国来过年,所以,要求我司马上给出答复。
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不放货,会产生相当大的港口费用,而且如果货物拖运回来,费用也是庞大的,最后只能赌一把,同意放货,让客户先提货。由于本人没能正确地对客户做出分析,当时我还天真地期待客户看货了后一定会马上付款的。因为,我们心里有底,对于第三个货柜的质量,品质是没有什么问题的。就这样,没过几天,货代就通知我们说,客人已经把货提走了。转眼过完了圣诞节,根据客户给的他们会回到办公室上班的时间(也就是2001年1月10日)给客户去了邮件,同时打电话给客人。但,客人此时却出人意外地说,货他们不要了,他们也不会去验货了,货还在港口仓库,你们拉回去吧。之后,所有的邮件都不再有任何回复,打电话也不再接。
到这个时候,已经感觉到客户从一开始就是在设计一个圈套让我们往里面钻。但,一切已无法挽回,一次惨痛的教训让自己恨悔终生!!!
希望大家可以给一点建议给新手,让他们不再受骗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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